(2008年中秋,大埔墟之月光)
“And I told you to be patient, and I told you to be fine, and I told you to be balanced, and I told you to be kind.…” Bon Iver, Skinny Love
大學時代的麻甩好友兩名,剛遷進了郊區的村屋,邀請了一幫豬朋狗友前往設宴聚會。豬朋狗友當然包括了我,而最近在渾濁的市區來來回回,正好前往離野外僅數步之遙的地方透透氣,哪怕這種對世外桃源的想像是多麼一廂情願。
市區方便快捷,被工作和休息填得滿滿的生活,不用多花力氣,反令人積極不起來。上班、下班、睡覺,周而復始,飯懶得吃,菜懶得買,街懶得逛,做甚麼也沒有要求。可是為了聚會,卻思考了幾天,要買甚麼酒、配甚麼果汁、去哪裡買比較便宜、當日要何時出門才不會遲到……
朋友的新居距離南北最近的火車站都要二十分鐘車程,偏僻得被眾人譏為著草好去處。事前在電話中胡扯當天要做甚麼,我說不如行夜山啦,對方驚呼:「七月十四唔係行呀嘛?」到達時已入夜,村口公廁像心虛般燈光通明,在村狗聲聲兇吠的襯托下,樹影後面的月色卻異常溫柔,彷彿這只是個普通的月圓之夜,回報我從放縱的城市生活裡重拾所謂計劃、所謂魄力的誠意。
Bon Iver的名字最近在與英美獨立音樂有關news feed上頻頻現身,而他成名前的那段經歷也被不斷重提:26歲那年,他失戀,所屬樂團又解散,萬念俱灰,把自己關在森林裡的一間小木屋裡,幾個月後交出瀰漫哭音的專輯《For Emma, Forever Go》,從此一人成軍。大學畢業仿如半世紀以前的事,之後做過的事不算少,但也不過過了四分一世紀。我固然相信,走到這一步所靠的只是無數被踐踏的生命,但也不想擁抱穿越大庭葉藏的頹廢。也許是時候從小木屋裡走出來,把都市生活撃潰之碎片,一塊一塊重新拼湊。
最後大伙兒玩至凌晨兩點,盡是無聊玩樂,沒有談薪談婚的壓力,好彩。飲飽食醉後乘順風車到落馬洲轉乘小巴南下,這條路線早在大學時期已坐過幾百遍。記得我在高速公路旁下車,拾級走上行人天橋過馬路,但在某個時段,總會有位圓圓的中年阿叔走在我前頭,甫下車就燃起一根煙,邊抽邊四處張望,看到沒有從隧道口高速駛過來的車,就踏著人字拖,施施然的越過四條行車線,在石壆上舉直雙手踽踽而行。街燈映照在空蕩蕩的馬路上,我從橋上看他步履輕盈,像某個都市童話的畫面。
過了這幾年,他大概也沒轉工,還是會坐深宵小巴回家,對行人過路設施視若無睹,與路過的汽車玩遊戲。我下車後,一如既往走上天橋,看著他一個人在石壆上走平衡木,我也繼續一個人帶著醉意走回家。
“Who will love you? Who will fight? Who will fall far behind?”
其實不需要這樣。
(原刊於中大學生報九月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