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3月 19, 2010

有關手的十件事

一、好幾年前看〈尋找林昭的靈魂〉,睡著了大半,只記得不斷割破指頭寫血書一段。

二、忘了是誰說,掌紋顯示唔使做也很有米。要不死抱著自己是社會主義青年的幻想,要不再努力一點豁出去。

三、論文寫到最後,每天向大學圖書館報到,在地下電腦室的鍵盤上打字很大聲,手指碰到堅實的鍵,真要出力才可填滿一頁,令自我感覺十分良好。當然效率也不錯,不然我現在就不會在這裡了。

四、好像從未大力掌摑別人,拍檯和被掌摑倒有不少。

五、用手記憶別人的五官通常都不成功。視力比觸覺好太多。

六、已成功戒掉雙手閒下來時搣手指皮和嘴唇皮的不良嗜好。

七、之前沒戴勞工手套,搬木頭時長了十幾廿條倒刺,雖已盡快拔出大部份,但仍有兩處發炎,還要是經常出力的位置,如同牙痛,慘過大病。因為這輩子都是所謂十指不沾陽春水,很緊張地電郵老媽子查詢如何處理。即使之後在凌亂的工作室裡只找到男裝滑雪手套,隨便揮動也會脫落,但還是要戴。來這裡前唯恐案件重演,特地自行購買園藝用手套,真的開工時竟捨不得用,標籤也沒拆。現在用的是不知多少人用過、脫下後還會殘留濃烈雞糞味的男裝手套,也是一揮就會掉下來。

八、這幾天因為獨自開工太悶,常備iPod在身。轉盤很難操作,不是蘋果出品咁快瓜柴,而是指頭皮膚已粗到被轉盤嫌棄。

九、好久沒剪指甲,即使短了也是被折斷的。以前總是橫向折斷,洗澡時指甲軟化,可輕易撕下來,但最近常往肉的方向直插,常在剪和不剪之間掙扎。腦汁就是這樣絞盡的。

十、三藩市的朋友是全職園丁,但堅持十指都塗甲油,每天回家時全都褪了色。客廳裡置有滿滿一箱不同顏色的指甲油,也沒有見過他塗。在想要不要試塗黑色,掩蓋甲縫裡的頑固污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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