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1月 22, 2010

遊戲閱讀


有如其他著名哲學家,維根斯坦對我而言只是個在友儕間口耳相傳的名字。我知道「語言哲學」,但也真的只有「語言哲學」。賣弄無知似乎是我人生最能被忠實反映的客觀效果,當然我也不想這樣——在三藩市的青蘋果書店掙扎三小時決定買下David Markson的《維根斯坦的情婦》(Wittgenstein's Mistress)之後,倚著哲學書櫃惡補了十頁維根斯坦,也是不明所以。

現在已不再覺得背包沉重,即使它的重量因為裡面的微型圖書館擴張而略有增長。其實可以靜靜坐下來的時間,都變成了補習社兼職時間,或因補習社兼職而出現的磨爛蓆時間。新的閱讀材料又不斷出現,從背囊深處將《維根斯坦的情婦》掘出來再完成半本,已是一個月後的事情。嚴格而言這不是我第一次讀它。在日本時逼於無奈要二揀一(另一本是日文版《龍珠》,忘了第三還是第四期),三天內可翻到百多頁,但隨著書的物歸原主,似懂非懂的閱讀也因而暫時停止。

這本被網友稱為「臨死前必讀的一百本小說」之一的東西,搞了一陣子也不知從何入手。那是一個失常女子在海灘小屋內,僅穿內衣,以打字機記錄下來,有如夢囈的回憶。女子似乎曾受嚴格文藝訓練,即使自言自語,也不忘咬文嚼字,旁徵博引,哪怕在大部份時間她可以說出來的其實只有藝術家的名字。為了避免重蹈覆轍,情況許可時我都整襟危坐,查字典和寫筆記,免得又再看了一段又忘了上一段。

這實在是個很難搞的女子,常常想用簡短的句子來講複雜的事情,但又扯三拉四,無端又會談起二十頁前曾經提過的事,有時又會有微妙的偏差。譬如數次提起在羅馬鬥獸場的階梯上看到一頭貓,有時是灰色的,有時是赤褐色的,後來索性說其實沒有看到,但後來又會出現新的顏色。又例如她說讀過布拉姆斯的傳記,在數十頁後突然更正,說其實那只是音樂百科全書中有關布拉姆斯的選段,後來又變成另一位作曲家的傳記。

至於我的所謂筆記,也不過是寫寫頁數和新詞的解釋,以提醒自己她在哪一頁講過什麼。看到似曾相識的句子,就趕緊翻到前面,寫下她在什麼地方反覆寫過。所謂似曾相識,可能是記得她說過類似的事情、提過類似的人名,但更多時候,只是發現同一個英文生字,在不知多少頁前已經查過字典,曾經在某行猶豫,究竟要寫中文還是英文解釋。當左手的頁數愈多愈多,累積下來的零碎片斷也隨之增長,而第一次閱讀時的記憶又偶爾出來混淆視聽,要翻看前面也更難了。

不過,這種捉迷藏式的閱讀還是饒有趣味的。雖然女子東拉西扯毫無章法,但百多頁下來,即使記不起所有內容、組織不起時間線,她整個人無疑還是隨著翻書和寫字的動作愈見立體。起首的煩躁和迷惘,逐漸轉化成「你又反口了!」之類的開心大發現。讀完之前,也不太想搜尋過去二十年來別人閱讀的心得,及跳到最後似乎是解畫的afterword,以免破壞了整件事情的遊戲性。剩下的半本書,就像遊戲難度不斷升級,且看我何時game over。

1 則留言:

CH 說...

喂!之後睇Ray Monk寫的維根斯坦傳記啦,都好好好好睇架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