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夜,與李同學在廿四小時麥記吹水,並欣賞其兩年前的歐遊照片。翻看那些故作日常的照片實在饒有趣味,其中一張本來打算拍他那身穿小背心的同行者的背影,但他卻到現在才發現,一位意外入鏡的嬉皮阿叔,在快門閃動的一剎那,向他豎起了兩隻中指。那時,覺得自己的觀察力從來沒有如此好過,實在見笑了。
走出麥記已是一時,想起第二天早上有約,就想馬上回家撲上床呼呼大睡。麥記門口的右側有一暗角位,日間的時候,常有路人在此抽煙,或站在垃圾桶旁吃漢堡包。我們路過的時候,卻看見一個人蜷縮在地上,像是失去知覺,而另一人則站在他的身後,翻著一個類似銀包的物體。
我們和那人交換了一個疑惑的眼神,也沒有停下來,但走遠了五六米後,我問李同學,那人像打劫嗎,而李同學也深有同感。那人究竟是睡著了、喝醉了,還是被襲倒下了?我們向前再走了一兩米才敢回頭再看站著那人,只見他的站姿維持了好久,手的動作也沒有停下來。及後又有兩個年青人從麥記裡走出來,也是疑惑地看著那兩人,然後路過離去。
李同學忽發奇想,難道那人是相信世界上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嗎?可能那人就是覺得,沒有人會相信有人會在麥記門外打劫,所以才大模斯樣地翻銀包,反正大家都不會理會。我們想過報警,但萬一警察要我們協助調查,那就可能要折騰好一陣子了。於是,我們走向最近的屋村電梯大堂,向當值的保安阿姐求助。
我們站在馬路上,向大廈裡的保安阿姐揮手,示意她出來,和我們一起遙遠觀察那兩人。三人就這樣站在行人路的正中間,看著那兩人的背影。起初阿姐不置可否,說這一帶的醉酒佬多的是,常有人喝醉了就直接躺在路上呼呼大睡。我們說,如果那人喝醉了酒,而站著那人又認識他的話,不是應該想辦法送他回家嗎?為何還施施然的在路邊翻著有的沒的?阿姐好像有些動搖,又提出「就算識得都唔應該立亂睇人銀包」,關乎私穩的論點。但她說自己不能擅自離開大廈範圍,於是建議我們報警。「偶然做下好市民都幾好架。」
沒有報警經驗的我們呆了一陣。李同學可能是因為緊張,我是因為眼訓。最後我以電話沒電為由,逼使李同學第一次撥出那熟悉又陌生的九九九。
「喂,我們在樂富間麥記出門見到有個人o係地下暈左,隔離個人揭緊佢銀包喎……下,企o係度個人著藍色風褸架囉……幾高?中等身材卦……呢條咩街?我都唔知喎,麥記果條街囉,宏順樓出面呀……係呀成個樂富得一間麥記架咋!……哦,原來呢條街叫橫頭磡南道呀……警察宜家會黎呀?好呀好呀……下我地要等埋警察來到先走得嗎?好啦好啦……」他放下電話後大約十秒左右,就看到一架警車在身邊掠過。我們驚呼「唔係咁快呀嘛」,但那架警車並沒有停下來。阿姐氣定神閒的說,那警車應剛剛才收到訊息,要多繞一個圈才會停。
果然,警車又從另一個方向駛過來了。身穿藍色風褸的人馬上調整站姿背靠牆壁,這令我們更肯定,他真是有點古怪。我們在遠處看到那人被查身份證,又被盤問了一兩分鐘。我們一方面怕要協助調查,另一方面又八卦,所以還是留下來繼續偷看。
其中一個警察站到一旁,致電李同學。李同學對他說:「其實我o係你後面架咋!」並向他揮手。警察說,原來他倆是上司和下屬的關係,上司喝醉了,倒在路旁,下屬想送他回家,才嘗試看看他的銀包裡面有否其家人的聯絡方法。李同學對警察覆述我們剛才的討論,但似乎就已超出了警察希望知道的範圍。「得喇!交俾我地得架喇!」警察留下豪情壯語,就回到暗角處。我們回去向阿姐交代事情的發展,她說,係囉,警察咪可以幫佢搵到屋企人囉。
大家想像中的驚險場面並沒有出現,只是被當場踢爆不知道該街的街名,枉為樂富老街坊。最搞笑的是,連那保安阿姐被問起街道的名字時,也手忙腳亂了好一陣子。既然有這麼大的一個麥記招牌屹立不倒十多年,還有誰會留意那到處大同小異的街道名牌?不過這應算是另一種悲哀吧。
3 則留言:
那差佬不願聽我的「最安全地方打劫心理」真是遺憾
笑到肚痛!
還是不脫小孩眼光︰一不留神,就變成小題大做了。
下個月利物浦贏完曼聯就要由小孩變少女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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